
为进一步规范海口市路面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海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启用学院路等45处路段共203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该监控设备将于2026年5月6日正式投入使用。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对于抓拍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