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海南省定向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施方案(2026—2030年)》,明确2026年至2030年间,全省将定向培养2000名公费师范生,通过建立省级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吸引优秀人才从教。
根据方案,2000名定向公培生中,本科层次约1500名,研究生层次约500名。每年招收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定向公培生300名左右,全日制研究生层次定向公培生100名左右,定向分配到各市县(区)中小学任教。定向公培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补助均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培养工作由海南师范大学和琼台师范学院负责。
本科层次实行“省来县去”政策,即面向全省招生、提前批次录取、定向市县就业。报考者须为具有海南户籍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且符合高考不限报批次条件,由培养院校按分数择优录取。研究生层次则通过推免或在读研究生中遴选产生,毕业后重点安排在普通高中任教,兼顾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
录取后,定向公培生须与培养院校及定向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在定向市县任教不少于6年。到城区学校工作的,须到乡镇学校服务至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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