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抢抓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机遇,近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联合制定印发《海南省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自6月20日起施行。
《措施》中“人工智能OPC”是指开发或运用AI工具进行创新创业的微型企业,人员规模一般不超过5人。
《措施》明确,将发挥海南自贸港制度集成创新与特色场景资源优势,构建适配OPC创新发展的全链条支撑体系,依托现有数字经济产业园区载体,统筹优化空间布局,形成以海口为核心引领,澄迈、三亚为双向支撑,其他市县特色错位发展的“一核两极、多点联动”OPC发展格局。2026年,先行培育3个左右优质OPC生态社区;到2028年,力争培育形成10个以上优质OPC社区、百余家优质OPC企业、汇聚千名OPC创新人才的海南自贸港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生态。
根据《措施》,我省将支持各市县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实际,发展一批特色OPC社区,打造专业化、集约化的集聚发展空间,单个社区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0平方米。
结合OPC社区基础建设、服务质量、产业集聚成效、实际运营效益等情况,我省将对OPC社区开展评估,每年评估遴选1 一 3个优质的OPC社区,省财政给予最高8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各市县、园区统筹用好优质OPC社区奖励资金、园区发展资金等,结合OPC社区发展实际,通过“智能”消费券等方式,降低OPC算力、模型、语料、AI工具等“智能”成本,支持OPC创业。
我省鼓励各市县加强与自贸港建设投资基金、自贸港创新投资基金等投资基金合作,突出投早投小,为优质OPC提供投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开发适合OPC创新创业的信贷产品,推出“人才贷”“研发贷”“成果贷”等,帮助OPC通过信用、股权、知识产权质押等获得贷款支持。对通过海南省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1000万元(含)以内无抵押信用类贷款且获批的符合条件的OPC,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1个百分点的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累计享受贴息次数不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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