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旨在加快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有力支撑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
《实施意见》锚定“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提出到2030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基本建成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在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发展体制机制。一方面,做强做优海口、三亚、儋州等中心城市核心功能,支持文昌、琼海、东方等打造重要节点城市;另一方面,顺应城镇常住人口和“候鸟”人口变动趋势,动态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并实施“垦区更新”,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为加快培育城市发展新动能,《实施意见》提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四大主导产业补链延链,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深入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充分释放离岛免税政策效应,做大做强高端医疗健康消费,大力发展海洋、航天、康养旅游及低空经济等消费新场景。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盘活闲置低效存量资源,适时出台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政策制度。
在提升城市宜居度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全链条“好房子”制度标准体系,完善“保障+市场”双轨制住房体系,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完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支持5G-A和万兆光网建设,谋划建设海口经济圈城际铁路,打通城市“断头路”。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布局,健全基层就业公共服务网络,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障政策。
《实施意见》提出,厚植绿色低碳本底,大力推进生产领域节能降碳,培育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保持一流城市生态环境。《实施意见》还就城市安全韧性、文明风尚、治理提质增效及对外开放合作等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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