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
 
海口权威新闻门户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 聚焦海口>都市>

人事档案托管(接收)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26-07-03 15:13

一、服务对象:

(一)海口市户籍的流动人员;

(二)非海口市户籍,在海口市落实就业单位(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流动人员。

二、申请材料:

(一)海口市户籍流动人员: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入申请表》;

2、申请人提供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

(二)非海口市户籍,在海口落实就业单位的流动人员: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入申请表》(用人单位盖章);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

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入申请表》,登记个人信息。

(二)受理。核准申请事项和材料信息情况,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或材料不齐全且无法补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

(三)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办理,开具档案《调档函》并登记信息。

(四)办结。《调档函》可由申请人直接交至档案存放单位办理调出,调进的档案若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须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专送方式进行转递。非以上人员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通过机要通信、专人专送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转递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咨询电话

0898-65230165

[来源:海口网] [作者:] [编辑:云梦怡]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