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人事档案已在我单位托管,因工作或升学等需要办理档案调出的流动人员。
二、申请材料:
(一)《调档函》(由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接收单位或机构开具);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
(三)申请人的辞职、辞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材料或原单位同意调出函(原以工作所在地为由存档的人员提供)。
三、办理流程
1、申请。提供申请材料,登记个人信息。
2、受理。核准申请事项和《调档函》需求信息,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或材料不齐全,退回并一次性告知。
3、审核。符合申请调出条件的,予以办理,调出人员签名确认并密封档案。
4、办结。档案通过机要通信、专人专送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转出。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咨询电话:0898-6523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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