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目前各区公办幼儿园尚有空余学位,适龄幼儿家长可向相关幼儿园咨询,并携带材料前往园所登记,按先到先得原则办理。
根据要求,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
市教育局提醒,除年龄要求外,幼儿须具有海口市户籍并在辖区内实际居住;非海口市户籍的,需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海口市居住证》,并在辖区内实际居住。港澳台侨及外国籍幼儿参照海口市户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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