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正值汛期,高温、高湿、多雨天气叠加,食品及饮用水易受细菌、霉菌、寄生虫及各类有害物质污染,食品安全风险增加。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省食安办于7月20日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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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汛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26-07-22 10:38

当前,我省正值汛期,高温、高湿、多雨天气叠加,食品及饮用水易受细菌、霉菌、寄生虫及各类有害物质污染,食品安全风险增加。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省食安办于7月20日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省食安办提醒,汛期水源易受污染,请群众勿直接饮用未经处理的河水、雨水、洪涝积水及井水,也不要使用此类不洁水源洗菜、洗漱或清洗餐具。若供水系统因积水影响而停水,恢复供水后请先放水排污3至5分钟,待水质清澈并彻底煮沸后再饮用。

采购食材时,建议群众选择证照齐全、储藏条件良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并仔细查验食品外包装及标签标识,不购买、不食用被洪水或雨水浸泡过的预包装食品。不购买肉质松散、有腥臭异味的水产品和畜禽肉,也不购买霉变结块或泡水腐烂的粮油干货与果蔬。汛期食材易变质,建议按需少量购买,切勿盲目囤积生鲜及湿米面制品。不随意捡拾洪灾水域漂浮物,以及洪水冲刷地面后留下的动物尸体、野菜、野果等。

加工食材前,要彻底洗手,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刀具、砧板等厨具应生熟分开使用,被洪水浸泡过的餐具需煮沸消毒后再使用。食材务必烧熟煮透,瓜果尽量去皮食用;熟食应密封冷藏,并尽量当日食用完毕。粮油干货应离地离墙,置于干燥通风处存放。若家中冰箱长时间断电,须彻底清理、消杀并晾干后再投入使用;内部食材需仔细甄别,确认已变质的应坚决丢弃。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请主动索取并妥善保管消费凭证。如发现购买到被洪水浸泡、霉变变质等问题食品,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海口日报] [作者:陈晓洁] [编辑:谢昀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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