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近日,云南玉溪网警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名男子面部朝下躺在草地上,发布者还配文称:“澄江某小区发现一个大叔在草坪上,没有生命气息了,经鉴定是他杀”。经属地公安机关核查确认,事发时段辖区内并未发生相关警情,随后,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该视频发布者朱某某进行调查。
经查实,视频中所谓 “没有生命气息且被他人杀害” 的男子正是朱某某本人。其为吸粉引流、博取网络关注,故意摆拍上述不实视频并发布至网络平台。目前,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朱某某行政处罚。
案例二
近日,山东枣庄网民张某某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并配文“枪战一死一伤”,造成大量网民关注,引发当地居民恐慌。
经查,视频内容实际为警察出警调处纠纷,现场也并未看到有人持有枪支及人员伤亡,张某某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给予行政拘留。
网警在此提醒广大网民,要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虚假信息、低俗信息,遇到涉及网络谣言的不良信息,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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