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发布视频帖文称“芜湖又发生特大爆炸火灾”,引发部分网民的误解和恐慌,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经民警核实,芜湖该时段未发生火灾,该视频为外地火灾现场,蒋某为吸引眼球、博取关注,恶意编造并在平台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蒋某因故意散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已被警方依法处理。同时,警方责令其立即删除相关不实信息,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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