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根据《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海南省各级机关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具体选聘要求如下:
一、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一)参与局机关重大问题研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二)为局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三)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为立法计划编制、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四)参与办理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和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五)参与局机关合同的洽谈,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合同或者相关法律文书;
(六)受局机关委托,参与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应具备的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律师执业资质和丰富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业务特长涵盖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法律法规;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报名单位为律师事务所的,该律师事务所最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没有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且其指派服务的执业律师应当满足本条前四款要求。
(六)其他需要具备的条件。
三、服务期限、服务费用及工作方式
服务期限1年,费用上限为6万元,每周到局坐班半天。
四、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1日17:00。
五、选聘程序
在资格审查的前提下,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综合考虑应聘者的服务价格、资格条件、学历履历及特长等因素进行筛选。
如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或执业律师请填写《报名表》及服务费用报价,并附上相关执业证书、职称、执业经验等证明材料密封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5月11日17时前报送至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7号楼南楼5053室 ,邮编:570135(电子邮箱:fg6872381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68723816
海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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