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31日消息(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许平飞)30日,记者从海南高院获悉,文昌法院近日成功处理了一件延续了半个世纪的涉诉信访积案,老大爷丁某获得2万元司法救助金,最终同意不再上访。
涉诉上访人丁某,文昌市谭牛镇人。1968年,广东省文昌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以反革命预谋集团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丁某不服提出上诉,随后,丁某被改判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丁某不服,多次提出申诉,广东省海南行政区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复查后认为,原判以反革命预谋集团定罪处刑不当,并于1986年4月20日作出刑事判决,对申诉人丁某宣告无罪。
丁某被宣告无罪后,多次向中央、省、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写信,要求因错判使其劳改十年应给予经济补偿,但由于不属于《国家赔偿法》溯及范围,依法不能解决。省高院董治良院长接访后批示文昌法院妥善处理。
经查实,丁某自劳改期满释放后就到海南省白沙县谋生,现年老体弱多病,丁某原籍(文昌)已无住房,文昌市政府两年前给丁某办理低保,2010年4月,文昌市政府将丁某的低保转为五保,每月160元,并拨五保建房款5000元。另外,2010年元旦前,海南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给予丁某司法救助金5000元。
鉴于丁某的情况,文昌法院决定一次性给予丁某司法救助金2万元。丁某表示今后不再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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