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2日消息(记者蔡康 实习生李春燕)7月31日晚8时10分,一名7岁小孩在龙昆北路龙珠新城小区游泳池不慎溺水身亡。目前,海口警方已介入此事。死者家属与泳池经营者仍在就责任分担事宜进行协商。
据目击者介绍,事发小区的泳池平时到了下午及晚上人满为患。事发时,一个正在池中游泳的人说在泳池深水区碰到一个“硬物”,泳池保洁员马上跳进游泳池内将一个小男孩托上岸边,有人尝试给小男孩做人工呼吸。120救护车赶到后将该小孩送到医院。记者从市人民医院获悉,溺水男孩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当时带小男孩游泳的潘女士质疑,当时小孩花了5块钱的“游泳费”在专属于小孩游泳的小池内玩水。“小池与大池之间没有护拦,几乎跟大池持平。要是有护拦的话,小孩会跑到大池中去吗?”
8月1日上午,记者看到事发游泳池已经停业。泳池外挂着告示牌,标有“10岁以下儿童或不会游泳的小孩要有家长监护”的字样。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