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10日消息 记者从海南高院“制度落实年”通报会上获悉,海南全省法院通过规范业务管理,推动审判绩效的提高,一审上诉案件、涉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
据海南省高院副院长张光琼介绍,海南高院强化制度落实,将今年确定为“制度落实年”,并成立9个制度检查组,从6月开始对全省三级法院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制度落实年”活动大检查。
同时,海南全省各级法院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使全省各级法院的审判质效、案件调解、执行、和解率得到明显提高。
海南各级法院通过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审判业绩考核等审判管理制度,审判案件质量得到提高。海南东方市法院今年1-8月收案同比上升56.25%,结案同比上升37.60%;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0.39%。发回重审案件同比下降40%,改判案件同比下降85.71%。
全省各级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加大案件调解、和解工作力度,成效明显。2009年,全省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率为45.82%,同比上升15.51%,调解撤诉率为60.87%,同比上升了13.17%,一审上诉案件、涉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
另外,海南省高院出台的基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规定、人民法庭速裁办法等制度的推行落实,推动了审判效率的提高。全省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达到70%以上,基层人民法庭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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