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生产、在面粉中添加“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
卫生部等部门日前发布公告,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自5月1日起,禁止生产、在面粉中添加这两种物质。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范围。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已无技术上的必要性,因此卫生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作为食品添加剂。
卫生部修订规章 增加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规定
卫生部日前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新增加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
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细则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加重了处罚力度等。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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