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8日消息(记者李传华 通讯员林宇)位于白龙南路美舍苑小区内,三家公司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将楼层的停车库变为仓库,其中两家公司的仓库内均未配备任何消防器材,安全隐患令人忧心。
近日,经消防人员现场调查,发现海口鑫永洋贸易有限公司、爱琴便利店、海南琼生商贸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分别租用美舍苑小区内第1、2、3、9及12栋一楼局部,并私自改变使用性质,将原为停车库的区域作为仓库使用。其中,海口鑫永洋贸易有限公司租用第3栋一楼车库,用于储存印刷纸张,仓库内并未配备任何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一触即发形成猛烈火势;同样,爱琴便利店在2栋用于储存啤酒的仓库内也没有一具灭火器的踪影。消防执法人员对海南琼生商贸有限公司在小区内租用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同样租用车库用于储存白酒、饮料及办公。
海口消防支队美兰大队和辖区派出所立即组织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和3家公司负责人召开现场会,责令3家公司立即搬迁,同时依照《消防法》进行立案处罚,确保小区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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