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表彰的英雄合影(南海网记者陈望摄)
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冀文林给黄明烈士父母亲颁发荣誉证书和慰问金(南海网记者陈望摄)
1月13日上午,海口市第六次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大会在海口人大会堂举行。20名积极参与、全力支持社会治安工作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代表受到表彰。其中,黄明被授予“革命烈士”和“海口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颁发慰问金8万元。
在会议上,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冀文林等领导为20名见义勇为英雄颁奖。陈中亮等5名被授予“海口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每人颁发奖金2万元。陈业煌等14名被授予“海口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每人颁发奖金1万元。
同时,会议上还宣读了海口市开展向黄明学习活动的通知。据介绍,黄明,男,海口市龙华区煤气站职工,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石八农场三队的农民家庭。2011年4月27日,海口市滨海新村一家干洗店突发大火。黄明不顾个人安危3次冲入火海,先后抢抱出易爆易燃的煤气罐和大量衣物,最终因吸入大量有毒气体而牺牲,年仅27岁。
冀文林指出,海口市委、市政府一贯重视见义勇为工作,十分关心和爱护见义勇为人员。全市应该迅速掀起向黄明烈士和见义勇为模范人物学习的热潮。他们用生命和鲜血为维护海口市的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了海口的良好风尚。希望社会能大力营造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让广大群众在危难面前,能及时挺身而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的财产安全。最后,冀文林强调,社会上应该多多涌现维护正义、弘扬正气的人,椰城才会健康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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