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7日消息 2012年央视“3·15晚会”上曝光液化气掺二甲醚、充装工无视气瓶漏气照样充气、充气站未按要求对瓶装进行检查……“我家中的使用的液化气安全吗?”成了液化气使用家庭最关心的问题。16日,南国都市报记者走访海口市场发现,有的充气站竟公然使用过期的液化气气瓶、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对此,省质监部门表示,将立案调查处理。可对于液化气成分中是否添加二甲醚,目前,海南还无法对此进行检测。
个别充气站“来瓶不拒”
严禁充装非自有产权液化气瓶,使用的钢瓶必须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不得给过期未检测的钢瓶或者不合格钢瓶充装燃气,这是《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的。然而,记者经过走访却发现,不少服务站对此却视而不见。16日下午,记者兵分两路走访发现,个别服务站见瓶就收,甚至过期2年的钢瓶仍在使用。
在道客新村内的一液化气三级站,看到有“顾客”上门,该站内的一名工作人员非常热情地向记者介绍不同气瓶的充气价格。记者称家离充气站比较近,但气瓶不是在这里购买的,是否可以到这里充气。对此,该工作人员称,“只要气瓶没有过期,我们可以帮你充气,并且送货上门!”记者随即问“现在不是明令禁止充气站不能充装非自主产权气瓶的吗?”该工作人员再次强调,“没事的,只要不是过期的,都可以在我们站内充气。”
记者在南沙路城市广场附近一家液化气三级站看到,这家店里摆满了钢瓶,一名穿着蓝色工作服的工作人员正在凳子上睡觉。“我家的液化气瓶不是在这买的,可以到你这里充气吗?”该工作人员睁开眼称“可以”。随后,记者注意到该加气站门口摆放着一个钢瓶,其上写着下次检测2010年,便试探着问道,“这个液化气瓶下次检测是2010年是不是就是过期了?还可以加气吗?”面对记者的问题该工作人员笑称,“是过期的,但是一般加气的时候没有人查,有人来查就不加了,没人来查就继续加!”记者随即追问“都是哪些部门来查啊?”该工作人员称,他也不知道。
而据记者了解,液化气钢瓶如果超期“服役”,钢瓶的瓶壁会变薄,所能承受的压力将减小,易发生液化气泄漏,在遇到明火、静电时,会爆炸伤人。
质监:将定期进行检查
对于充气站使用过期的液化气瓶该如何处理,质监部门相关人士称,这应该是个别现象,他们会调查此事,若发现将严肃处理。针对充气站违规充装非自主产权气瓶,该人士表示,此种行为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质监部门会不定期的安排工作人员对充气站进行突击检查,一经发现有违规操作者,将依法予以查处。同时,提醒液化气充气站不要为了眼前利益,因小失大。
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一些地方充气站在液化气中添加二甲醚,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化工室工作人员张先生透露,海南目前还没有开展此项业务,无法检测液化气中是否含有二甲醚。“我们前一段时间也讨论过这个问题,也正在往这方面努力。”张先生说,目前,他们有检测二甲醚的硬件设备,但具体的“摸索”还未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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