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九寨沟景区限定退票时限,是否有失公道?中国消费者协会原副秘书长武高汉、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张星艳律师就此事发表观点和看法。
武高汉: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不能够自己给自己规定过期不候,过期不赔。实际上在法律上也有规定,在一定时限内,受害人都有权利主张自己的权利,损害他人在这个时限内,都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进行赔偿。
第一,九寨沟没在致歉书上写退票时限。第二,即使它写上了,也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是无效的。第三,退票的方式方法不能像它说的,游客必须到景区退,有的消费者已经离开了,因为时间、精力等各种各样的原因不能再重新返回卖票的所在地了,你剥夺人家索赔的权力,这也是不合适的。如果消费者能够举证自己是受害者,那它就必须要赔偿消费者。
张星艳:这个限时退票等于是景区单方面制定了一个霸王条款。我觉得其他的后续问题,应该要遵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去执行,其实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侵权以及合同违约都是有相关规定的,诉讼时效一般都是在两年之内,所以我觉得九寨沟这种规定违背了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至少应该在一个合理合法的时间之内,给消费者一定的期限,让消费者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举证这个问题,大部分游客都有同行的人,或者是一块过去的朋友、家人可以证明当时我们只游览到某个地点,那么就可以证明。如果九寨沟认为消费者证明不合理,那么他应该提出反证,一旦提不出反证,那么我们就应该认可消费者的举证是合理的。
九寨沟景区大规模游客滞留事件发生后,九寨沟景区管理部门公开发致歉书向游客致歉,但他们是将原因归咎于游客“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强行拦车导致客运系统几近瘫痪”。记者在采访时,一位景区的工作人员这样说:
工作人员:因为九寨沟景区人流量特别大,游客在指定的站才能坐观光车。但是有几位游客他们走到没有站点的地方非要搭车,那几名游客没搭到车,他们就直接在路中央呆在不走了,也不让车走,有其他游客也也跟着起哄,都聚到路面上了,其他的车根本动不了。有视频还显示,愤怒的游客直接把开观光车的司机直接拖到车的外面,他们有什么不能好好的说嘛?他们觉得只有用这种方法才能把他们心里面的愤怒表达出来,所以就造成那天有那么多的游客在那堵着,大家都玩不开心。
有媒体认为九寨沟作为全国首批5A景区,世界自然遗产地,景区的接待管理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对于突发事故的处置应该早有一套科学,规范的操作流程,现在却出现这样的混乱局面,他们觉得景区这一说法难以服众。
武高汉:致歉是履行民事责任的方式和方法之一,景区致歉是很对的,也是应当的,但是在致歉的时候,把全部的责任推给个别消费者,或者说少数捣乱的人,我觉得这是不恰当的。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是景区的管理问题,应急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问题,而且越来越大。
张星艳:九寨沟出了一封致歉信,看上去是一个诚意的表现,但事实上却把突发事故的责任归结于我们的旅游者、消费者,这从侧面上也反映了5A级景区在管理和处理突发事件上的应急预警做的不够详尽和全面。客观上来说,我认为在这个事件当中应该承担主要和更多责任的还是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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