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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疑对方出轨丈夫两度杀妻 尸体上留字成破案线索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3-10-23 09:50

  中新网温州10月22日电 (记者 张茵通讯员温萱)因怀疑妻子出轨,痴情丈夫两度杀妻。今天上午,温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杀妻惨案”,温州中院院长徐建新担任审判长。

  2013年3月15日,温州鹿城区仰义某出租房内发现一具女尸,警方发现案发墙面留有“死者王某、杀人者蔡某”的字迹,并在女士手臂发现“宝贝等我几天,黄泉路上你不会寂寞”、“或许另一个世界不会有欺骗和背叛”等字迹。警方根据笔迹等线索,迅速锁定并在云南彝良县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蔡某。

  蔡某,男,27岁,云南省彝良县人,系被害人王某的丈夫,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8月21日,蔡某怀疑其妻王某有外遇便怀恨在心,将王某带到云南省邵通市某山上,进行殴打至晕迷。蔡某以为王某己死,将其丢弃在山洞后离开现场。事后王某苏醒自己报警获救。事发后二人仍保持着电话联系,蔡某逐渐取得王某的谅解。

  2013年初,蔡某得知王某在温州打工后,来到温州租了位于鹿城区的某出租房和王某一起生活。期间,蔡怀疑王某和另一男子有染。同年1月11日下午,蔡某为此事在出租房与王某发生争吵,便起杀意,拿了公共灶台上一把菜刀,朝王某颈部猛砍一刀,至王某当场被砍死。

  蔡某在现场墙面写下“死者王某,杀人者蔡某”等字样后逃离。经法医鉴定,死者王某颈部前一横形创口,创腔内气管及食管完全离断,左侧颈动脉及颈静脉完全离开,导致大失血而死亡。

  法庭上,蔡某对自己用菜刀砍死妻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辩称2011年8月,因怀疑妻子与一罗姓男子有染,气极之余,将妻子带到山上殴打,那次并没有杀妻的念头。去年5月因盗窃罪被判拘役的蔡某刑满释放后,又与妻子通过QQ取得了联系。“我很爱她。只要她向我要钱,我马上就打钱过去。”蔡某说。

  2013年1月10日,蔡某发现妻子王某背着自己同一个叫阿付(化名)的男子在一起,而且关系密切。气愤的他用事先准备好的啤酒瓶砸杀了阿付。为此,夫妻二人在出租房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自己当时脑子一片空白”,蔡某说,“跑到公共灶台拿了一把菜刀,又跑回到房间里,朝妻子砍去……”“她流了很多血,双手不停地抖,眼睛一直瞪着我,我就找来一条丝巾盖住了她的眼睛。”

  公诉人问:“案发后,有没有清理现场?”

  蔡某回答得很干脆,“没有。”

  他用被子盖住了妻子的尸体,给女房东打了个电话,要续住房屋,并把房门从外锁上。

  当辩护人问起蔡某左手的伤疤时,他说是在老家自杀留下的。杀掉妻子后,只是想回家看看父母和儿子。

  法庭上,王某的家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蔡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9.6万余元。对此,蔡某说,他愿意赔偿,但是他不知道拿什么来还。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认为蔡某因感情纠纷持械故意杀死一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认为2011年蔡某杀人未遂的事实,只是夫妻之间的吵架斗殴,并不构成犯罪,并认为2013年的杀人事实,被害人王某负有主要过错,是本案发生的直接导火线,蔡某属于激情杀人,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

  而蔡某当庭表示,自己不需要从轻处罚。

  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编辑:刘芮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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