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治安防控力量不足
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陈波认为,中国农村人员结构发生了巨变,居民价值观念也在过去20年中发生了重大转变。伴随着农村巨变,传统规范与制约失效,而新的制度没能同步建立,一些人迷恋对物的占有,对金钱的崇拜,少数农民人格、精神和道德衰退。一些破获的案件也显示了这样的共性:村民犯罪的唯一目的是金钱和利益。
受访的一些专家学者表示,“问题村”的出现暴露出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管理的困境: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社会格局变化,农村基层治安防控力量滞后,防控技术手段落后单一,无法应对作案手法的日趋专业化、职业化、跨地域等变化。
以电信诈骗为例,儋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有武表示,近年来,电信诈骗团伙作案窝点已从乡镇、村庄转移到山岭上,作案手法越来越科技化、隐蔽化,给公安机关侦办带来一定难度。
一些基层公安民警表示,当前维持基本公共安全的自我服务力量不足,也导致“整村犯罪”现象未能被消灭在“苗头”阶段。本刊记者在海南、四川等基层调研也发现,部分偏远乡村地区甚至出现了“治安管理真空”,常年没有治安力量驻守巡防。记者在海南昌江王下乡了解到,该乡下辖4个村委会、13个自然村常住3200名黎族同胞,辖区派出所只有4名民警,相当于1人负责1个村委会,警力明显不足。
“整村犯罪”也暴露出部分地方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对于潜在风险点长期不闻不问甚至纵容包庇,最终酿成恶性事件。四川射洪县金家镇镇长吴冬说,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软弱,基层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加之村干部待遇较低,工作缺乏激情,对本村的矛盾纠纷、热点问题、重大事件不了解不掌握,对分内工作不管不问,留下安全隐患与风险点。
亟待建立长效安防体系
基层干群和公安民警认为,多数“问题村”“犯罪村”地理位置偏远,经济落后。伴随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村本身正发展成为复杂的经济社会系统,日益频发的“整村犯罪”现象警示,我国部分农村步入“风险社会”,农村安全治理面临诸多挑战,亟须建立长久有效的治安防范体系。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副院长魏永忠建议,首先需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在大数据背景下进一步推动警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实现全国公安机关的“一网化格局”。此外,社会治安防控的信息收集不能仅仅依靠公安部门自身,也需要形成社会合力,扩大信息来源。
另外,迫切需要加快实施农村警务战略。一是完善群众“群防群治”安防系统,加强县、乡、村、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建设,加强对吸毒、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关注,控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群防群治”落地。如今年初,四川成都青羊区出台有关规定,设立专门的社会治安群防群治信息线索奖励项目,拿出百万专项资金奖励群众,最高奖励标准分为四级,一级信息线索原则上不低于5000元,奖励发放可以以现金、银行转账,也可以用电话充值、微信红包、流量赠送等方式实施。规定出台仅一月内,相关部门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并循线抓住了三名邪教分子。
还应进一步创新警务模式,在警力不足的现实情况下,可通过建立区域性快速反应警务中心,由公安牵头整合区域内基层派出所、联防队、治安积极分子、民兵、基层干部的力量,联动防控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应创新普法宣传,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有关部门应组织专门培训,提升他们应对危险的能力。儋州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儋州部分农村电信诈骗猖獗情况,司法部门目前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微电影进行司法教育取得良好效果。同时对未成年人,设立专门的教育基地,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引导,从源头上扼杀犯罪“毒瘤”。
海南昌江县王下乡副乡长卢以斌建议,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的农村,文化生活十分单调,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此外,还需培育、规范农村文化消费市场,防止“黄赌毒”侵蚀,创新模式,让优质图书、光碟等文化产品进入农村,为农民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记者 李金红 陈弘毅 董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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