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4日消息(记者刘杰)14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口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获悉,海口公布《海口市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举报人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最高可获奖励20万元。
《办法》指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具体范围包括: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已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嫌疑人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藏匿地点或活动轨迹。
《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同一线索新内容的,依照本办法有关条款予以奖励。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
《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标准,举报人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举报人可奖励20万元;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10万元,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奖励5万元。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及成员给予举报人5000元至3万元奖励;抓获犯罪集团头目及成员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至1万元奖励;抓获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按照最高标准实施奖励。
《办法》还明确了举报方式和途径。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轨迹、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举报电话:0898-66158110。举报信箱地址:海口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万兴路7号海口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邮政编码:570208)。网上举报邮箱:haikousaohei@163.com。
相关链接:
人人参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致海口市民的一封信·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