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30日消息(通讯员王倩 记者伍凤妹)近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美兰法院获悉,海口两男子以“乌龙茶”为包装售卖毒品,通过微信进行毒品交易,依法被美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和一年二个月。
据了解,2018年5月3日21时许,购毒者黄某通过微信与符某民(男,1997年生)联系表示其需要购买毒品。当天23时55分许,符某民通过“光头保安”联系到贩毒人员陈某安(男,1995年生),陈某安告知符某民1包毒品价格为450元。随后,符某民通过微信告知黄某1包毒品价格为600元,5月4日0时许,符某民与黄某在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铜锣湾餐厅附近开始交易,双方交易完毕后被民警抓获,当场从黄某身上缴获标有“乌龙茶”字样的包装袋疑似毒品1小包。
4日1时许,符某民为配合公安机关抓捕获陈某安,与陈某安微信联系约定在铜锣湾餐厅附近进行交易,2时许,当陈某安来到约定的交易地点,经符某民指认,民警将陈某安抓获。经鉴定,从黄某身上缴获的毒品含MDMA、哌醋甲酯、茶碱、尼美西泮成分,净重1.42克。
经美兰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安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符某民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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