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民日报》报道生态文明建设研究成果
海口生态文明指数居地级及以上城市前十
4月23日,《人民日报》第14版《我国生态文明指数总体接近良好水平》报道提到,在中国工程院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研究成果中指出,海口生态文明指数在全部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前十位。
报道称,中国工程院4月22日在北京发布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研究与评估》中显示,福建省、浙江省和重庆市在全国省区市中生态文明指数排名前三位,厦门、杭州、珠海、广州、长沙、三亚、惠州、海口、黄山、大连在全部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前十位。
据了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研究与评估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单位承担实施,根据2015年和 2017年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态文明发展水平评估及变化分析,准确量化了我国生态文明发展态势。近年来,海口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城市更新和生态修补。同时,加强立法保护,强化环保执法,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奋力攻坚,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让“好生态”“好环境”成为海口的城市新名片。
海口市生态环境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抓好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探索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进一步实现海口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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