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偷手机被发现 为逃避追捕他跳进东湖
近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盗窃案,被告人胡某才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胡某才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公园三角池处闲逛时,注意到被害人陈某放在身后地上的蓝色手提袋,乘其不备将陈某袋内的一部华为手机盗走。在得手后离开约十米处被人发现,陈某开始追赶胡某才,为逃避追捕,胡某才跳进东湖,后被群众当场将其抓获。民警赶到现场后,扣押了胡某才扔在地上的华为手机,手机已归还陈某。
据了解,2017年胡某才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7年5月12日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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