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5日消息(见习记者李佳佳)10月25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获悉,海南将于11月1日起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计算标准。
据悉,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根据有关规定,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计算标准补充优化。优化后,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提供银行打印的工资对账单、通过系统共享数据信息平台获取的申报个人所得税收入额,或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认可的个人其他稳定收入的近6个月平均值,核定其月收入。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提供或获取的个人工资收入属“实发工资”的,核定其月收入可增加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即“实发工资”+“住房公积金月汇缴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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