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1日消息(记者傅巍)21日,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立文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中里、揭晓强、叶霞、郑国建、盛林、冯琳,秘书长王小峰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邓立松,市监察委副主任杨卫国,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成,海口海事法院副院长陈祥智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本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该决定的通过对平稳有序调整我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保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该决定将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施行。
会议审议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口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的决定(草案)》。会议认为,该条例的有关内容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已不适应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因此表决通过了废止该条例的决定。该条例废止后,对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严格依照上位法的规定进行监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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