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岛民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3月1日起将启用 你怎么看?
14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交管部门推出的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为其中一项,随后记者走访了解市民与相关部门情况。
检验合格标志使用情况,市民心声
针对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这一政策,记者15日来到世纪公园旁的停车场,里面车辆停的密密麻麻,记者绕停车场走了一圈,世纪公园停车厂内停了17辆机动车,车辆上贴有检验合格标志车辆是11辆,未贴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为6辆,记者发现停车场内还是有许多车辆没有检验合格标志,是什么原因使许多车主不原因贴上检验合格标志呢?司机陈师傅告诉记者:“车辆对于许多男士来说,相当于自己的老婆,要不是交警部门规定,车辆必须贴有检验合格标志,不贴还会被罚钱,自己也不愿意粘贴上去,不知道其他司机的想法,我觉得特别影响车辆的美观,每年年检还要贴上新一年的检验合格标志,越贴越多,有时行驶还会影响开车视线,根本一点都不好。”
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
记者了解到群众在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检验业务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检验标志,免去粘贴麻烦,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放置检验标志为由处罚。记者告诉陈师傅海口即将启用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陈师傅说:“要是真能实施电子化那就好了,现在社会什么都是电子信息化,早就应该这样,开始实施后,我第一时间会去办理。”
交警部门说法
随后记者在交警部门了解到公安部门推出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这项便民措施,下发文件于3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等16个城市先行试点。但具体实施情况和做法公安部门还没有确定,稍后具体情况落实后在像市民公布。在此之前各位司机朋友们应在规定的地方贴上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交警可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没有按规定放置强制保险标志的,除了罚款外还将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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