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会保险与医疗保障
25. 外籍人才能否参加我省的社会保险?
答: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人,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和创业工作的外籍人才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办法,应当按照《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16号)、《关于做好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3号)等规定执行。
26. 外籍人才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答:用人单位持有参保人本人有效护照、来华工作许可、《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取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人员,应提供本人《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以及劳动合同或派遣合同等证明材料,到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经审核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外国人社会保险号码编制规则》,为其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发放社会保障卡。
27. 外籍人才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外籍人才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照本人申报的实际工资总额申报缴费,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核定缴费基数。如外籍人才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超过的部分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8. 外籍人才来华就业时已经达到或超过我国规定的退休年龄的,是否还需要参加社会保险?
答:外籍人才来华工作时已达到或超过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9. 外籍人才在退休前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答:获得在华永久居留权的参保外国人,退休前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可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规定延长缴费,达到年限后相应享受社保待遇。未获得在华永久居留权的参保外国人可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
30. 外籍人才如何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
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外籍人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1. 外国人的护照号发生变更,是否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变更信息?
答:需要。护照号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信息。
32. 外籍人才能够享受哪些医疗保障?
答:外籍人才能够参加我省医疗保险,同等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同时,来琼全职工作的外国人才,经认定为我省A、B类人才的,纳入省保健委医疗保健服务对象范围;认定为C类人才的,享受年度健康体检等服务;认定为A、B、C、D类人才的,由政府统一购买商业健康团体保险,按保险合同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和服务。
33. 我省在开展外国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中提到要开设国际门诊,目前进展情况如何?请提供开设国际门诊的具体地址及联系(预约)方式。
答:由于语言沟通问题,看病不方便一直是困扰外籍人才的一个突出问题。为了解决好这个问题,目前,我省已在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省中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三亚市中医院、博鳌超级医院等5家医院开设了国际门诊,并对包含外籍人才在内的各类国际人才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具体地址及联系(预约)方式如下:
(1)海南省人民医院:保健中心体检部 韩英
咨询(预约)电话:
0898-68622940/68622935
(2) 海南省中医院:一号楼五楼黄心贻
咨询(预约)电话:0898-66220132
(3)海口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四楼 沈义扬
咨询(预约)电话:0898-66151024
(4)博鳌超级医院:体检中心 刘月
咨询(预约)电话:96120
(5)三亚市中医院:三亚国际友好中医疗养院3楼 寇志雄
咨询(预约)电话:
0898-31529231/31525777
(6)综合业务咨询和政策解释部门:
国际门诊相关业务咨询: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咨询(预约)电话:0898-65388330。
社会保险参保相关业务咨询: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
咨询(预约)电话:0898-65200870。
34. 哪些外籍人才能够享受我省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答:各类国际人才均可在国际门诊就诊。为确保落实高层次外籍人才的就医待遇,下列外籍人才可以在国际门诊享受我省人才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1)全职或柔性引进,持有A、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且被我省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
(2)全职引进的A、B类人才的配偶及二代以内直系亲属。
35. 外籍人才就医绿色通道主要服务内容有哪些?
答:就医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包含外籍人才的诊疗、检查(复诊)、取药、办理出入院、结账等服务,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指导。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