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日消息(记者李万内 陈捷 摄影报道)《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吸烟(含电子烟)。当天,海口网记者走访海口多家商超、餐饮店、老爸茶店、网吧等场所,发现大多数公共场所禁烟情况良好,店内禁烟标识明显,并有禁烟劝导员进行巡查。
一家茶餐厅张贴“禁止吸烟”海报。李万内 摄
禁烟标识醒目 禁烟劝导员“上岗”
“您好,这里是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请大家配合,谢谢。”正值周末,1日9时许,正是海口市民喝早茶的高峰时段,位于龙华区大同路的一家茶餐厅内坐满了人,左臂佩戴袖章的禁烟劝导员黄亚迪在门口处,告知进店顾客禁止吸烟的要求。记者在该店内看到,一张禁止吸烟的大海报贴在店内显著位置,餐桌上同样放有“禁止吸烟”标识和温馨提示。“店内有68张桌子,上面都有禁烟标志。”黄亚迪介绍,店里安排三名禁烟劝导员值班,现在顾客都很自觉,不在店内吸烟,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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