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综保区出台人才配套公寓试行办法
园区人才可申请临时性周转住房
记者从海口综合保税区获悉,为充分发挥海口综保区人才配套公寓效益,提高周转使用效率,该园区制定了《海口综合保税区人才配套公寓申请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一年。明确人才配套公寓将用于保障园区(仅指老城片区)实质经营企业或重点项目高层次人才、一线工作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周转住房。
据悉,配套公寓租用采取以积分(企业在园区产生的营业收入、税收、进出口值、固定资产投资额折算)申请为主,按需申请为辅的原则。《办法》根据上一年度在园区产生的营业收入、进出口值、固定资产投资额(以人民币计算)三项指标前30名企业名单及排名情况、上一年度在园区产生的入库税收指标前30名企业名单及排名情况进行安排。
《办法》指出,四项指标任一指标上一年度在园区企业中排名1-10名积10分;排名11-20名积6分;排名21-30名积4分,四项指标单项积分相加计总分。园区管理局负责受理企业租用申请,4人间(共205间)申请消耗积分4分、2人间(共15间)申请消耗积分8分,总分排名靠前的优先受理。有积分企业申请受理后公寓有剩余房间时,无积分企业可按需申请。同时,由园区管委会会议确定的重点项目不受积分限制,与有积分企业同等优先申请受理。
此外,《办法》还要求,配套公寓实际租住人员应为上述企业在园区实际工作人员,即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保费3个月以上。企业应根据实际人员需要申请配套公寓,避免出现房间闲置、床位闲置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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