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每度电0.65元 现行收费标准延续2年
记者从海口市发改委获悉,为促进我市电动汽车行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相关文件中关于“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的规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基础上,本着规范经营、有偿服务、合理收费原则,我市决定延续执行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收费标准,自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2年。
据悉,我市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经营企业根据市场及成本变化情况,在不超过上限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其中,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每度电0.65元(未包含电费);换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60元/公里(包含电费、电池租赁和充换电服务等费用)。
市发改委要求,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对于上述收费,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电价和充换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期间如遇我省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该收费标准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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