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7日消息(记者伍凤妹)为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创新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17日,海南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发布通知,决定自2021年起在全省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要求各地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学党史、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
对家庭困难生予以减免
通知指出,暑期托管服务是一项公益性、普惠性工作,各地可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实行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要按照公益性原则,合理核定收费标准,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减免。
不得强制教师参与暑期托管服务
通知要求,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优秀中小学教师志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但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当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通知表明,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宣传告知具体安排。同时,积极引导家长关心重视孩子暑假生活,尽量抽出一定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孩子的暑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各市县(区)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本市县(区)辖区内确有托管需求的小学生,优先满足平时家中无人照管的双职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需求,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
严禁组织学科培训、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通知强调,要合理安排服务内容。暑期托管服务以基本看护为主,合理提供其他服务,确保学生得到充分休息。试点学校和机构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要重点提供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阅读指导、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心理健康教育等,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严禁组织学科培训、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提供午餐服务的 由家长自愿选择并承担费用
各地要完善暑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实行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由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商发改物价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示,同一市县(区)内的收费标准应保持一致。
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探索在确保安全健康的情况下,通过学校食堂、第三方集中供餐等方式,努力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提供午餐服务的,由家长自愿选择并承担费用。各市县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应当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市县研究确定。
此外,试点学校和机构要为所有参与暑期托管的学生和服务人员购买保险,所需经费由市县(区)财政补贴或家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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