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码规则如下:
(一)“红码”转“黄码”
确诊病例治愈自出院之日(含)至第14天、无症状感染者自解触隔离之日(含)至第14天、疑似病例自排除之日(含) 至第14天,由系统根据日期自动转码。
(二)“红码”转“绿码”
1.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确定发热原因并进行核酸检测排除新冠感染后,由各市县指挥部进行转码。
2.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入境人员解除隔离后,由各市县指挥部进行转码。
3.自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如因个人误操作导致, 群众可通过海南健康码自行复核转码;如确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由各市县指挥部进行管控,管控结束后由各市县指挥部进行转码。
4.自述有境外旅居史人员,如因个人误操作导致,群众可通过海南健康码自行复核转码或三天后经系统判断无境外旅居史后自动转码;如确有境外旅居史,由各市县指挥部进行管控, 管控结束后由各市县指挥部进行转码。
(三)“黄码”转“绿码”
1.自述有发热、气促、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可通过海南健康码进行健康打卡14天后自动转码。
2.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解除隔离并居家健康监测14天后,由系统根据日期自动转码,也可通过各市县指挥部进行转码。
3.省内发热门诊就诊人员经发热门诊复诊后排除新冠病例后,由发热门诊进行转码;逾30日未复诊且有30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的,由系统自动进行转码。
4.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可能暴露的重点人员、潜在密切接触者在72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由系统自动转为绿码。
(四)“绿码”转“红码”、“黄码”
为便于及时管控重点人员,各市县指挥部、各机场、码头、 火车站等卡口转码人员,可根据本规则,主动将“绿码”转“红码”“黄码”。
海南对红码人员将根据疫情防控管控规定进行集中隔离,持该码人员将无法乘坐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
黄码人员在未转绿码前尽量减少流动,自觉暂停聚餐、参会等集体活动;在未转绿码前不得进入酒店、商场、超市、车站、机场、电影院、KTV、酒吧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学校、各类监所、养老院和福利院等特殊场所。对于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实行劝返居家隔离;如发现身体不适,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排查,并主动报告流行病学史。此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以黄码为由拒绝患者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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