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海口市卫健委发布一则致老年朋友及家属的一封信,呼吁60岁以上的人群及其家属尽快就近接种新冠疫苗,携手共筑防疫屏障。疫情尚未结束,防疫仍需继续坚持!
海口市卫健委致老年朋友及家属的一封信
尊敬的老年朋友和家属朋友们:
您好!
全球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仍在增加,我国多个省份及地区再次出现本土确诊病例,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个人感染新冠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之一,60岁及以上老年人是感染新冠病毒的高危人群,全社会都要鼓励和支持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接种疫苗后不仅保护老年人自己,还能保护您的家人,正所谓“防疫道路千万条,接种新冠疫苗第一条”。
有些老年朋友认为自己外出时间很少,自认为感染风险较小,接种意义不大。老年人常伴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基础疾病,免疫力相对较弱,感染新冠后发生重症、死亡的风险较高,并且救治难度大。据统计,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重症的几率明显低于未接种疫苗的老年人,老年感染者出现重症90%以上是没有接种疫苗的。因此,我们呼吁老年朋友们不仅要加快疫苗全程接种,还要在全程接种满6个月后及时接种加强针,以获得更强的免疫保护。
有些老年朋友对接种新冠疫苗有顾虑,担心接种后会有副作用。我国新冠疫苗在境内外60岁以上老人当中的接种数量已经超过了5亿剂次,新冠疫苗在高龄者接种过程中都显示出良好的安全性。常见的不良反应与其他疫苗基本一致,绝大多数表现为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疼痛等局部反应,偶有发热、乏力、头疼等反应,大多数是一过性的轻微反应,通常不需要治疗。截至12月1日,我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已累计接种22万余人,其中最大年龄接种者103岁,接种工作平稳有序。
有些老年人及其家属自认为长期服药,不适合接种。国内外研究表明,只要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疾病人群,以及未处在疾病急性发作期的人群,是可以接种新冠疫苗的!建议老年人及其家属切勿自行判断,可以到接种现场由专业医生为您判断是否适合接种,不要因为自己的判断错过接种疫苗对您的免疫保护机会。
海口的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加之外省市来海南过冬的“候鸟”人员以及参加各种活动的人员较多,人员流调动增加,新冠肺炎的传播风险也随之加大。尊敬的老年朋友们,如果您尚未接种新冠疫苗或完成全程接种已满6个月,请您立即行动起来,抓紧时间去接种第一针或加强针!
国以之力,吾予之臂!
祝愿老年朋友们幸福安康!
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注意事项 详见附件1
建议暂缓接种和不可以接种新冠疫苗的情形 详见附件2
60岁以上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点 详见附件3
附件1 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
1、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了解接种点的接种流程;
2、按接种门诊的要求,带好相关有效证件,携带手机以便于出示健康码,年纪较大的老人最好有家属陪同;
3、接种前好好休息,使身体保持在一个较好的生理状态,避免空腹接种;
4、接种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
二、接种时
1、接种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2、接种前要向医生主动提供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近期接种其他疫苗的情况、近期服用药物信息,认真阅读、如实填写知情同意书并签字;
3、接种后将止血棉签丢入医疗垃圾桶或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中,不要带出接种门诊。
三、接种后
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无不适症状方可离开。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如发热、皮疹等不适症状时,请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
附件2 建议暂缓或不能接种新冠疫苗的情形:
根据《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如有感冒发热、处于急性疾病发作期及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等情况,建议暂缓接种。有关其他禁忌症事宜,如有疑问,可以现场咨询接种门诊健康咨询医师。
附件3 海口市60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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