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海南省养老服务人才整体素质,加快建设符合海南人口老龄化趋势、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专业人才队伍,省民政厅等14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海南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至“十五五”末的长期发展规划目标,并提出4方面10条具体工作措施,包括鼓励医疗、家政、物业等相关行业中有意愿的人才转型或兼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广泛吸纳各类群体到养老服务行业就业;鼓励省内养老服务机构结合需求引进国内外各类养老服务人才,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数量等。
结合近年来我省养老机构运营投入、人员招聘和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工作情况,《实施意见》提出,“至‘十五五’末,全省各类养老服务人才数量年均增长不少于10%,其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占比达到60%以上”的目标。
为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人才短缺难题,《实施意见》专门提出“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工作措施,强调通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置农村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运用‘公益创投’和委托培养等方式培育一批农村家庭养老照护者、开展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方法,充分开发利用好农村本地人力资源,为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人才短缺难题提供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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