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发布通知,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根据《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已完成备案公示程序的464家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其中,海口365家中小企业入选榜单。
《办法》提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各市县合法合规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奖补。支持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或参与省级财政科技专项项目。鼓励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广泛参与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的项目,组建创新联合体“揭榜攻关”。支持有条件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内部研发平台等,引进培育骨干创新团队,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办法》明确,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经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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