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20个城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城市选拔采取竞争性评审的方式选拔确定,重点向基础工作扎实、条件俱备、积极性高的城市倾斜。
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资金支持方向包括城市更新重点样板项目及城市更新机制建设两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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