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是第38个国际禁毒日,当天上午,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同时举行毒品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活动,300余名师生参与旁听。
海口中院依法对涉毒犯罪被告人唐某强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唐某强违反国家禁毒法律规定,非法贩卖毒品海洛因795.4克、甲基苯丙胺7193克、开心果2000粒、摇头丸1500粒、麻古300粒,数量巨大,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适用死刑。被告人唐某强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还有漏罪没有判决,应当数罪并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唐某强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外,秀英区法院、龙华区法院、琼山区法院、美兰区法院分别对7案8人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有期徒刑1年2个月不等的刑罚。
此次公开宣判暨禁毒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是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充分发挥惩治毒品犯罪职能作用,依法重拳打击毒品犯罪的有力举措。下一步,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将继续保持惩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对毒品犯罪从严惩处,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开展精准化、常态化的禁毒宣传教育,营造全民禁毒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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