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院近日发布涉2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该伙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投资充电桩可获得固定高额返利为诱饵,精心设计骗局,2000余名投资人上当,损失3亿余元。
该案例揭露了以新能源投资为幌子的集资诈骗新手法。案件中,张某锦、高某罡等人成立所谓能源科技公司,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投资充电桩可获得固定高额返利为诱饵,精心设计骗局。该犯罪团伙不仅制作专属APP用于投资返现,还通过发展下线、设立运营中心等方式形成层级销售网络。该案多名参与者明知项目虚假,仍协助推广宣传,从中牟取高额提成。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正规投资理财收益相对较低,一些不法分子以高额利息为诱惑,面向不特定群众进行非法集资。海口中院提醒:广大群众要警惕“三高”骗局,对高收益、高返利、高提成的投资承诺保持警惕;需做到“四查”即查资质、查项目、查资金、查合同;牢记“五不”原则,不相信保本承诺、不参与非法集资、不轻信熟人推荐、不贪图高额回报、不传播不实信息。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