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鹤 摄
“05后”小郝离职前,是一名投诉热线话务员,每天的工作内容,接听网约司机投诉乘客的电话。
入职第十个月,公司以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消极怠工,不正视及改正相应问题,对公司正常运营、员工士气造成不良影响”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这个刚满20岁的小伙子,收到解除通知书当天,直奔我院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提出两项仲裁请求:一是裁决公司退还扣罚工资1200元;二是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000元。
庭前调解阶段,小郝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而公司代理人虽口口声声称同意调解,但又明确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公司的行为,看似配合调解工作,实则是消极抵触,用表面的“同意”掩盖实质的“抗拒”。
那天下午四点半开庭,我特意提前十五分钟到仲裁庭,试图为庭前调解做最后努力。
一进门,浓郁的咖啡香扑鼻而来,循着那缕香气望去,申请人席上的小郝正悠然地啜着咖啡。他上身穿件黑色短款文化衫,胸前几行字格外惹眼——“每日三省吾身,能不能不做,能不能晚点做,能不能叫别人做”,下身松垮垮地套着条沙滩裤,脚上趿拉着双拖鞋。
见我入座,他立刻放下咖啡杯,自嘲道:“打工人的续命水。”
“同意调解吗?”我问他。
他睁着无辜的大眼睛望着我:“同意呀。”
“那最少能接受公司给多少?”
“申请书上的钱都是我应得的,为什么不能都要呢?”他尾音轻轻往上翘,用最软糯的语气说出了最强硬的话。
我转头看向被申请人席上的代理人,她慢条斯理地回应我的关切:“该给的,我们公司都给了。”
那一刻,我丧失了调解的欲望。
其实通过庭前阅卷,案情并不复杂,从双方证据来看,公司做了两件事,其一因司机两次投诉小郝服务态度问题,公司对其罚款1200元,并从当月未发放的工资中直接扣除;其二鉴于小郝两次遭投诉、考勤偶有迟到早退、且存在带手机进工作场所的情况,公司先对他进行培训,后又以他培训期间消极怠工、不正视也不改正问题为由,将新情况与之前的所有问题“打包”,直接作出了解雇决定。
日常中,公司对员工是否有行使罚款的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而行政处罚应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或者由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劳动法律关系中的用人单位,本质上属于普通民事主体,不是行政执法机关,通常没有对员工行使罚款的权利。不过,当员工因自身过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公司可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费用可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此外,若员工违反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公司可通过警告、记过、扣减绩效奖金、调整岗位等管理措施,而不是直接对员工作出大额罚款。回归本案,公司对小郝罚款的行为,显然超出了企业合法管理的范畴。
至于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公司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解除行为的合法性,这对很多用工管理“粗放”的小微企业来说,确实是道难过的坎。但对被申请人这类中大型企业而言,不过是基本的要求。
面对态度如此强硬的双方当事人,我决意用足够的庭审时间,引导双方正视自己问题、认清各自风险点,方便庭后调解。
庭审调查时,我问小郝:“被投诉两次挂断电话,是不是自己服务态度有问题?”
“我的天,我服务态度还差?都是司机的问题!一个司机,我解答后陪聊半个多小时,他还想聊,可我不想当情感垃圾桶,就放了音乐,是他自己挂的。另一个司机骂乘客‘傻逼,活该被绕路’,难道要我顺着说‘您骂得对’?”
“投诉热线的关键是安抚,不是让你当法官去审判。还有,给投诉人放音乐,你怎么想的?”公司代理人一脸不可思议地质问道。
“公司规定挂一次电话扣600元,又怎么想的?”小郝气哄哄地说,“我月薪3500元,一天上班九小时,要接70多个投诉电话,如果一个月被投诉六次,我上班还得倒贴钱。”
公司代理人低下头,一言不发,这已然达到我旁敲公司一方的目的。
接下来,轮到小郝了。
小郝很实诚,坦言工作任务重、休息不足,确实偶尔迟到早退,也带过一次手机进工作场所。但他不认可培训期间消极怠工,对公司让他连续一周重复抄写一整个文件夹规章制度很介意:“那是体罚,不是培训。”
庭上,我追问小郝让“偶尔”落实到数字,让消极怠工、不改正问题具体到细节。
这场庭审开到六点半才结束,两个小时的极限拉扯换来了双方的调解意愿。公司表示愿意退还1200元罚款,而小郝则提出,还需支付经济补偿3500元,赔偿金变成经济补偿是他最大让步。
既然差距能从8200元压缩到3500元,就有继续缩小的可能。我深吸一口气,领着小郝走出仲裁庭。
脚刚迈过仲裁庭的门槛,小郝就急忙关切道:“仲裁员,你可得提醒你朋友,千万别去那种地方干活,根本不把人当人看,人就是机器,就是黑奴。”
话音刚落,他像是想起什么,若有所思地补了句:“也是,像你这阶层的人,朋友应该也是体制内的,用不着去干那苦事。”
听到这话的瞬间,我心头一颤。不知从何时起,职业不再是社会分工的不同,而成了阶层的标签,生动鲜活的个人被粗暴地分为了三六九等。
“体制内的人,朋友不一定都是体制内的。我身边朋友职业就五花八门,如果非说有什么共性的话,就是为人善良。”我望着他的眼睛,语气平静却透着一股认真,“其中还有好些打零工的朋友,他们的工作没法养活他们,全靠打零工来养那份工作。”
“还有这种事?靠打零工养自己的工作?”小郝一脸诧异,显然没听过这样的情况。
“当然有。就说我有个写小说的朋友,稿子卖不出去的时候,跑滴滴、送外卖、刷盘子是常事。所以,谢谢你的提醒,我肯定会转达到的。”我稍顿了顿,笑着接道,“不过话说回来,每种工作都有旁人看不见的辛苦,就像每个人心里都有我们看不到的难处。比如你们这案子,争议不大,为什么达不成一致意见,就是你体谅不了公司的难处,公司也看不到你的难处。”
他看向我的手表:“仲裁员,几点了?”
我抬腕瞥了眼:“六点四十二分。”
“你本来是五点半下班的对不对?”他带着明显的局促。
“对,五点半下班。”我应着。
“实在抱歉,耽误你下班了。”他连忙说,“我同意1200元调解!你应该早点告诉我,我最讨厌加班了。”
案子就这么……调解了。
签完调解书,目送小郝潇洒离去的背影,我却开心不起来。
凡人都是用劳动换生活,同样辛苦劳作,不过是分工有别,所需的技能、付出的方式各不相同,但创造的意义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可现实里,这些差异被人心深处的偏见,不约而同又理所当然地划出了一道鸿沟。
只是,面对这样扎根人心的偏见,阻隔人与人之间的鸿沟。若某天有人向我投诉,我该如何回应、如何化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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