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30日消息(记者方真好 特约记者许晶亮)近日,海口琼山区住建局对相关建筑施工工地强化建筑工地防蚊灭蚊情况开展巡查时,发现桂林片区(联合广场)城市更新项目、佳元江畔濠庭一期2个建筑项目灭蚊工作不力,现场布雷图指数大于5。检查人员立即下达全面停工整改通知,要求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并凭区住建局签发的《建设工程复工通知书》方可复工。
责令全面停工整改通知
温馨提示
(一)各工地彻底清除积水容器,每日清查生活区(宿舍、食堂)、施工区(材料堆场、基坑)、办公区(楼道、露台)等区域,重点清倒废弃容器、轮胎、设备托盘、临时蓄水容器等积水。空调外机接水盘、地下集水井、排水沟等隐蔽部位需每日检查并清理,确保无积水残留。
(二)对近期有东南亚、非洲或佛山等地区旅居史的工人,纳入14天健康监测台账,若出现突发高热(≥39℃)伴头痛、关节剧痛或皮疹等症状,立即停工送医并上报属地疾控部门,严禁乘坐公共交通。
(三)各工地须每日自查蚊虫密度,对积水容器数、阳性积水点等建立“工地布雷图指数”台账,每周报送辖区住建监督部门;主动对接属地街道/疾控部门,每周至少开展1次工地全域专业灭蚊消杀。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关于项目质量安全文明行为方面,行为代码为SG-CO2-45规定,企业或承建项目不按规定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对不良行为进行扣4分处罚,公示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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