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
海口市美兰区委宣传部
海口市美兰区商务局
海口市美兰区总工会
海口市美兰区农业农村局
海口市美兰区新埠街道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街道
运营单位:
今日体育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8月2日至10月18日
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星海湾水岸风情街水域(周赛、月赛)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溪水域(季赛)
三、竞赛组别
训练赛
(周赛,每场6支)
竞速赛
(月赛,每场8-10支进入预赛)
邀请赛
(季赛,每场12-16支进入预赛)
示意图
四、竞赛项目
训练赛:
22人龙舟200米直道赛
竞速赛:
22人龙舟200米直道赛
邀请赛:
22人龙舟500米直道赛
示意图
五、参赛要求
(一)组队要求
参赛队需为以市县(区)、镇(街道)、村(居)、学校、协会、企业、俱乐部等团体为单位组队参赛,参赛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检录。
(二)参赛队人数
每支参赛队限报27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工作人员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所有人员性别和年龄不限。
(三)运动员须身体健康、会游泳,在没有辅助救生设备情况下,能穿着比赛服装游泳200米以上。参赛运动员须进行赛前身体检查,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能适应龙舟比赛的身体要求。运动员的健康状况、水中自救能力、安全问题均由其领队、教练负责,所有参赛人员均须填写《个人参赛志愿书》(附件)并承担与参赛有关的风险,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赛事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参照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中国龙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20年版)》和本次比赛竞赛规程。
(二)比赛器材统一使用组委会提供的22人龙舟,同时为参赛队伍提供救生衣、桨、鼓槌、舵。
(三)各队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样式必须一致。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工作人员和裁判员的指挥安排,穿着救生衣方能登舟参加比赛,各队可自带国家认证救生衣,不得使用充气救生衣。
(四)参赛队伍允许使用自带符合龙舟竞赛规则规定的桨和鼓槌。比赛前各参赛队检查比赛器械,比赛中因器械出现问题影响到比赛成绩,不进行补赛。
(五)训练赛(周赛)设2条赛道,采取预赛、半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预赛6支队伍抽签分组分道,预赛成绩大排名前4名的队伍进入半决赛;半决赛4支队伍抽签分组分道,半决赛成绩大排名前2名的队伍进入决赛;决赛2支队伍抽签分道,决赛最终决出本场比赛冠亚军,冠亚军直接晋级本轮月赛的预赛。晋级队伍不能再参加本轮月赛前的其他周赛,其他队伍可继续参加本轮月赛前的周赛和本轮月赛海选。
(六)竞速赛组(月赛)设2条赛道,采取海选、预赛、半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如周赛晋级队伍参与月赛不足8支,则海选决出名次补齐8支参赛队;如周赛晋级队伍参与月赛达到8支,则海选决出前2名补齐10支参赛队;报名月赛海选的队伍采用一轮制成绩大排名。预赛8~10支队伍抽签分组分道,预赛成绩大排名前6名的队伍进入半决赛;半决赛6支队伍抽签分组分道,半决赛成绩大排名前4名的队伍进入决赛;决赛4支队伍抽签分组分道,决赛成绩大排名最终决出本场比赛冠亚季军,冠亚季军直接晋级季赛的预赛。晋级队伍不能再参加季赛前的其他周赛和月赛,其他队伍可继续参加下一轮周赛、月赛、季赛海选。
(七)邀请赛组(季赛)设4条赛道,采取海选、预赛、半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报名季赛海选的队伍采用一轮制成绩大排名,月赛晋级的6支队伍与海选晋级的6~10支队伍参加预赛。预赛12~16支队伍抽签分组分道,预赛成绩大排名前8名的队伍进入半决赛;半决赛8支队伍抽签分组分道,半决赛成绩大排名前4名的队伍进入决赛;决赛4支队伍抽签分组分道,决赛成绩大排名最终决出季赛冠亚季军。
(八)所有组别各轮次分组分道抽签于本轮赛前在检录处进行。
七、竞赛规则
(一)赛前一小时,请各队到达检录处指定的休息区域。赛前30分钟开始进行赛道抽签,接受裁判点名、资格验证和服装检查。超过检录时间15分钟仍未到检录处的赛队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在起点等待比赛时不得喧哗、敲鼓干扰其他队比赛,比赛中,各参赛队的鼓手必须有节奏地击鼓指挥划手。如果启航50米以后未按要求击鼓的参赛队将被判罚加时5秒。
(三)赛前三分钟进入赛道,赛前两分钟开始点名,被点到名的队一定要双手举桨示意。赛前一分钟开始取齐,此时赛队必须处于静止状态,发令员将根据所有赛队的准备情况择时发令,口令为“各队注意”“预备”“划”,同时鸣笛。在“各队注意”发出后,如有未准备好的队伍由其队长或鼓手举手示意。“预备”至“划”的时间不超过5秒,但在此区间如果出现划桨划水、击鼓、鸣哨、呼喊等影响启航的赛队,则被视为抢航犯规。对抢航的赛队不予召回,判该队抢航犯规,加时5秒。
遇到下列情况,将取消犯规队伍的比赛资格:
1.同组比赛连续两次被黄牌警告的队。
2.一次黄牌警告,又抢航的队伍。
3.用舵桨支撑平台助力出发的队伍。
(四)参赛队必须按裁判指令登舟,凡违反规定经警告不服从者,取消比赛资格。登舟时,如果发现运动员携带了违禁物品如通讯设备、动力器材、润滑剂等影响公平竞争的设施、器材,或携带未经裁判检验合格的划桨登舟,违反规定经警告不服从者,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五)比赛中,各参赛队必须自始至终保持龙舟在本赛道中划行。龙舟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超越本赛道。比赛若有发生串道并以领先优势在其他龙舟之前时,将判犯规,取消该队比赛资格。若串道龙舟落后此赛道的龙舟,又没有影响该赛道龙舟的比赛并能积极划回本赛道,则可不判犯规。
(六)比赛中,各队的舵手、鼓手、划手密切配合,不得互换位置,鼓手、舵手不得用任何方式划水。若发生器材损坏或失落,比赛继续进行,若出现队员落水,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七)龙舟龙头的前沿必须从本赛道通过终点后,即为划完全程。参赛龙舟没有从本赛道通过终点,视为犯规,该队成绩无效,并取消比赛名次。龙舟通过终点以后,各队要尽快划回登舟码头,以便下一组的赛队比赛。
八、报名
(一)报名方式
各单位需联系报名热线(联系人:小林老师 13379852536)并填写“2025美兰渔村龙舟赛报名表”并发送给联系人,得到报名成功反馈即完成报名,加联系人微信时请备注:2025美兰渔村龙舟赛。
(二)报名截止时间
每场比赛的赛前5天18点为报名截止日期或报名满额即截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周赛录取前二名,第一名颁发奖金;月赛录取前三名,第一二名颁发奖金;季赛录取前三名颁发奖金和证书,其余队伍颁发完赛证书。本次比赛奖金分配情况见下表(税前)。根据中国税法规定,此奖金属于偶然所得,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需获奖队伍承担,由组委会代扣代缴。
十、裁判和仲裁
(一)本次比赛仲裁委员、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统一选派。
(二)对比赛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提出申诉,并付押金10000元人民币,申诉得当,退回申诉费。如维持原判申诉金不予退回。申诉者不得申诉与本队无关的比赛。
十一、日程安排
十二、其他事项
(一)所有参赛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组委会将为所有参赛运动员办理意外伤害险,覆盖时间为比赛日。比赛日以外如发生意外伤害情况,医疗急救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运动员自理,组委会不予垫付。
(三)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参赛图片和视频进行各项宣传活动。
十三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个人参赛志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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