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获悉,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原则同意“一城、四镇、三村”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为加强海南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控与传承利用提供规划引导。
海南省政府在批复文件中要求,有关市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加强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及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的保护,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历史文化风貌。要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各类建设活动不得对核心保护要素及其周边环境造成破坏,保护区域内建筑高度、体量、色彩和风格必须严格遵守保护规划提出的管控要求。
同时,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有关市县要进一步挖掘和发挥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适度发展旅游业等产业,带动经济和社会发展。要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确保规划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海南“一城、四镇、三村”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城
《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
4镇
《三亚市崖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儋州市中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文昌市铺前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定安县定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
3村
《三亚市保平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文昌市会文镇十八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定安县龙湖镇高林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