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海口市教育局发布2025年秋季学期转学申请指南,申请人可于8月7日12时至12日12时,登录“海口市中小学转学受理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申请条件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于家庭住址跨乡镇迁移、监护人跨区工作调动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普通高中阶段,学生由于监护人跨市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跨市县迁移或因身体、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
申请人须在8月7日12时至12日12时登录“海口市中小学转学受理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并上传材料。学校将在8月12日至16日审核信息。符合条件且有学校接收入学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为8月21日至22日。
需要注意的是,省内转学的,学生中考成绩须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届统招录取分数线。跨省转学的,须参加外省中考并获得外省普通高中学籍,按与原就读学校同类同级的原则,转入监护人居住地附近的高中学校。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但在毕业年级转回户籍地就读的学生可申请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市教育局提醒,因城区学位十分紧张,学校受理转学申请不等同于可以接收转入。符合转学条件且学校有学位接收的,由学校接收入学。符合转学条件,但学校无学位接收的海口市户籍且尚未使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学生,由属地区级教育局统筹安排。不符合转学条件或学校无学位接收的,学校将主动告知申请人继续在原学校就读。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转学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申请人向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提出优待申请,教育部门将根据相关单位政治工作部门的审核结果,按规定协调学校接收。
更多转学详情可通过“海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海口市教育局官网查阅,或致电海口各中小学校转学咨询电话以及123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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