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海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公告称,根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海口市于2022年1月5日至6月30日期间集中办理过渡期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有效期为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截至2025年6月30日,我市在过渡期内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已全部到期,现依法公告对过渡期内办理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及电子行驶证予以注销。
公告明确,根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过渡期内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限届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如违反规定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依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处以二百元罚款,并扣留电动自行车。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请在过渡期内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就近前往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网点办理注销登记,鼓励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置换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确保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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