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
 
海口权威新闻门户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内新闻>

11月起施行,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25-10-31 09:55

注意!2025年11月起

将有一批新规施行

涵盖医疗、教育等多个领域

快看看哪些将影响你我生活

↓↓↓

年满13周岁女孩免费接种HPV疫苗

11月10日起,年满13周岁女孩免费接种2剂次双价HPV疫苗。

自2025年11月10日起,组织各地为2011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的满13周岁女孩免费接种2剂次双价HPV疫苗(间隔6个月)。此前已自费接种首针疫苗的适龄女孩,也可免费接种第二针。当地接种计划开始实施后,可以前往当地接种机构进行接种。

国产小客车新车上牌

不用再跑车管所

11月1日起,将在全国全面推行国产小客车新车上牌“一件事”。

全面推行国产小客车新车上牌“一件事”内容包括:

公安交管部门实现与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保险等信息,实现国产小客车上牌全业务数字化办理,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纸质材料。

群众可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集成选车、购险链接和选号、上牌等服务,一站办结所有选号上牌业务。

群众购车上牌只需在互联网端“只进一个门”,不再需要到办事窗口办理业务。

免税店政策“升级”

五部门发布通知,明确自2025年11月1日起完善免税店政策。

通知从四方面完善了免税店政策:

积极支持国内商品进入免税店销售

进一步扩大免税店经营品类

放宽免税店审批权限

完善免税店便利化和监管措施

新生产电池都将有“身份证”

《锂离子电池编码规则》国家标准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赋予每个新生产电池产品唯一身份编码,适用范围覆盖从单体电池到电池系统的全层级产品,通过“一池一码”可以实现从生产端到回收端的全生命周期流程管控,为产品溯源和行业监管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内容和时限;

加强网络直报,明确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的报告方式,畅通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公众等的报告渠道;

建立报告免责机制,禁止干预报告。

家庭应急有“标”可依

《家用防灾应急包》国家标准,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首次将应急包明确划分为基础型和扩充型,为不同家庭提供了精准化的防灾解决方案。扩展包则首次针对最常见的火灾、洪涝和地震灾害这三种典型场景,设计了专用的物品组合。

建议生产企业对家用防灾应急包增加智能化功能,如定位、报警、环境监测等,以提高应急包的实用性;同时建议设置二维码,通过扫码获取应急知识、逃生路线、应急物品使用教程等,提高应急包的使用便捷性。

    明确终身法治教育

    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法律同时规定,国家编制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

    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

    管理办法施行

    《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事件报告流程和时限要求:

    涉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运营者:应当第一时间向保护工作部门、公安机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属于重大、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当第一时间向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

    网络运营者属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应当及时向本部门网信工作机构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属于重大、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当第一时间向国家网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其他网络运营者:应当及时向属地省级网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属于重大、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省级网信部门在收到报告后,应当第一时间向国家网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 [编辑:杨玲]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