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口海关联合发布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首批试点转备案企业名单,全省共25家企业入选。其中海口国家高新区16家企业入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8号)的规定,封关运作后由备案企业开展加工增值免关税业务,试点期间施行的《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等文件将停止执行。为确保封关运作前后政策顺畅衔接、企业及时享惠,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口海关会同相关市县政府、省级相关部门开展加工增值试点企业转备案企业工作。按照“自愿转、分类转、应转尽转”原则,经企业申请、市县初核、省级复核,形成了第一批加工增值试点转备案企业名单。
后续,我省将根据企业申请、各相关单位审核情况,陆续分批发布加工增值试点转备案企业名单。相关备案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后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8号有关要求开展加工增值免关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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