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琼人才办通〔2024〕10号),封关后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政策具体如下:
一、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基本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琼人才办通〔2024〕10号)第二、六、七、八条之规定,高层次人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能力、业绩、贡献突出;
(四)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符合《分类标准》或具备相当的条件。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高层次人才分为全职高层次人才和柔性高层次人才。全职高层次人才一般是指人事、档案等关系在海南省或与海南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海南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高层次人才;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一般应为未退休人员。柔性高层次人才一般是指与海南各类用人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服务协议且已在海南服务满3个月,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对口支援、退休返聘等方式为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高层次人才;柔性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A类应在75周岁(含)以下,B、C类应在70周岁(含)以下,D、E类应在65周岁(含)以下。特别急需紧缺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基本流程
根据《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之规定,高层次人才认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是个人申报。申请人对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2)》,选择申请认定类别,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海易办”政务服务系统)下载并填写海南自由贸易港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或海南自由贸易港柔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备齐有关证明及真实性承诺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
二是审核和认定。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品德、贡献、业绩等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出具审核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所在单位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将审核意见、申报材料和公示情况报属地市县、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由属地市县、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进行认定,并将认定意见和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具有认定权限的用人单位,在海南政务服务网中按权限自主进行认定,并将认定意见和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三是备案和发证。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予以备案,并颁发相应的高层次人才证书和“天涯英才卡”,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常年受理。
三、人才引进住房补贴的申请条件,人才引进配套的创业与税收支持政策,人才引进教育、医疗资源保障性政策等方面的具体信息分别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相关申请事项在其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窗口均可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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