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经海口市人民政府同意,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实施《海南省海口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5年版)》。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在重点衔接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成果、优化海防林等重要生态空间基础上,对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进行更新调整,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
更新后,海口市共划定112个陆域和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陆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82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43 个,占全市陆域总面积的19.51%;重点管控单元32个,占21.59%;一般管控单元7个,占58.89%。划定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30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7个,占全市近岸海域总面积的 20.92%;重点管控单元 19 个,占42.14%;一般管控单元4个,占36.94%。
我市通过构建一套全域覆盖、跨部门协同、多要素综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空间化、系统化、信息化,推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关口前移,全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聚力打造低碳绿色生态之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